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扎实做好引领服务联系各项工作,加强妇女儿童工作理论研究和成果运用,推动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经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聊城市社科联研究,2024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设“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研究”专项课题,相关工作由聊城市妇联具体负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指示要求,加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研究和成果运用,推动我市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并重,为加快建设“六个新聊城”、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聊城篇章的目标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课题研究内容
课题研究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指示要求,聚焦“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家庭教育基本理论问题及实践研究”等方面开展研究(课题指南附后)。所列选题主要规定的是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
三、课题申报
(一)申报时间
集中受理申报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4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资格与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政治站位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聊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2.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现实性和学术前沿性问题,具有组织或参与课题研究的能力、精力和时间。
3.申报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指院校及事业单位等),或担任正科级及以上职务(指市县有关部门,不含院校)。(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育库成员不受此限)
4.申报课题要成立课题组(限3至6人),每位课题负责人每年度一般只能申报1项课题(包括有关合作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聊城市社科规划课题申请;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的申报。
5.为避免重复研究,申报前,申报者须登录聊城市社会科学数据中心(聊城市社科联网站——社科规划专栏——社科数据中心),对拟申报课题题目进行查询,拟申报课题名称不得与数据库中的课题名称相同或近似。
6.凡已承担2023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尚未结项者、已申报2024年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或其他合作课题的,不得再申报此专项课题。
(三)申报课题名称
申报者可参考《课题指南》所列题目的方向、范围和领域拟定课题题目,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一般不设副标题。
(四)推荐单位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社科联,各高校、党校、市直有关部门(除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高校外,其他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推荐)等作为推荐单位负责受理本区域、本部门的课题申报工作,承担申报审核的主体责任,相关推荐材料报送至市妇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四、立项与结项 本着“以研究成果水平分高低”的原则,“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研究”专项课题在课题立项时暂不分设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在课题结项时,根据课题研究成果水平确定按重大课题、重点课题或一般课题进行结项,课题结项标准及其他结项要求参照《关于申报2024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聊社规办字〔2024〕5 号)执行。 课题研究资助经费由课题组组长所在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予以资助(课题研究资助经费标准参照市社科联公布的年度课题资助标准执行)。
五、申报材料提交 申报者可在市社科联网站(skl.liaocheng.gov.cn)或市妇联网站(www.sdlcwomen.cn)自行下载《2024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附件2)(A3纸双面打印,封面纸质同内页纸质,中缝装订,一式3份)、《2024年度聊城市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课题汇总表》(附件3)(1份,推荐单位填写并盖章),经推荐单位审核盖章后寄送纸质版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刘亚慧 罗瑞
联系电话:5930505
邮 箱:lcfljeb@lc.shandong.cn
通讯地址:东昌府区益民胡同9号
附件:1.课题指南
2.2024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
3.2024年度聊城市“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研究”专项课题汇总表
4.关于申报2024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聊城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聊城市妇女联合会
2024年3月20日
附件3:2024年度聊城市“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研究”专项课题汇总表